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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2025-08-15 16:31:42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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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8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根据方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根据方案,贷款经办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等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信银行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等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方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贷款经办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并及时放款。

编辑:康书源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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