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5月14日电(记者 周慧静)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
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被导购员强烈“安利”的“店里最好的奶粉”,居然是固体饮料。而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孩子,有的被误导居然将这种固体饮料当主食饮用长达两年……
永兴县委宣传部5月12日晚回应媒体称,涉事母婴门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的47件“倍氨敏”固体饮料已全部售出。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组成工作专班,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对报道中的5名孩子进行人文关怀,安排人民医院儿科专家对其全面体检,并在当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儿童食品安全全面清查整顿行动。
此次事件中,商家将一种蛋白固体饮料当成孩子主食的奶粉来销售,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而这已经是郴州市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
据报道,早在2020年3月30日,就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
长期以来,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宣传商品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事件层出不穷,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制假者和贩假者长期存在?经销商前后两次向家长推销假奶粉,这些“假奶粉”为何能够长期作为儿童奶粉销售?这与生产厂家、经销商、监管部门及家长各责任主体不无关系。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是直接的责任人,而市场准入的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是间接的责任人。所以,必须对于这些间接责任人详细划分各自责任,并区别不同情况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针对这两起事件,销售员诱导家长购买“假奶粉”这一环节,应该引起各方关注。有关监管部门应着力强化销售人员素质管理,建立必要的信用信誉评定、奖惩机制,通过内容监管、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手段,做好销售人群的管理和约束。同时,强化监管规范职责,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覆盖,引导销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从2003年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多年后仍出现“大头娃娃”事件,确实让人寒心。在孩子的安全上“打主意”,是对最基本的社会底线的踩踏,不应有丝毫的纵容。多次的假奶粉事件,让国产奶粉不断陷入“信任危机”。如果放任此类事件继续发生,那么进口奶粉将会成为父母的首选,这并不是崇洋媚外,而是对诚信的渴望,对失信的无言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