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0月8日电(记者周慧静)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助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物种”,平台经济俨然已成为资本追逐的新“风口”。以拼多多、云集微店、小红书等为代表的拼团,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多种类型的平台快速崛起。在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同时,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社交电商平台常被人诟病。对此,《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
近三个月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三个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的陆续出台,首先明确了对于新业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其次指出了以发展平台经济培育新增长点的四项重点任务和领域;最后就平台经济发展的两大重要保障—数据共享和信用体系建设作了进一步的部署。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的平台经济发展即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平台经济的规范化发展,需要政府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联通机制,这一联通机制离不开信用助力。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支持和引导平台加强内部信用建设,企业监管部门需要持续建立和完善平台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互联网平台与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平台监管过程中的数据共享、监管平台共建、信用公示,真正构建起适应平台经济发展和互联网业态特征的一体化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