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高考季和父亲节,一则“女儿高考710分却因父亲是失信被执行人不被录取”的消息在网上热传。
近日,微博官方和多地网警已经辟谣。
该消息称,一位叫玲玲的女孩高考考了710分,却因为父亲没能及时还清早年生意欠下的债务,被玲玲报考的高校查出。
招生办的人觉得她的父亲是个不讲信用的人,她也很可能受到影响,而他们不希望录取一个品行不端的人。最后玲玲的父亲补交了20万的欠款,玲玲才终于被重新录取。
令人生疑的是,文中既没有确切信源,也没有提及事发地点和高校名字。
6月10日,新浪辟谣栏目@捉谣记正式辟谣,其后,@亳州网警巡查执法@西藏举报等官方微博也陆续对此事辟谣。
多地网警辟谣。
他们指出,上述消息近年来一直被传播,都有同样的故事情节,但女主人公的名字却一直在变。
比如玲玲、潇潇、露露、李娟等等。他们都是从小品学兼优的女孩子,高考都考了710分,父亲都是早年做生意的“失信被执行人”,最终也都是因为父亲补交了20万才换得圆满结局。
南都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类似的消息早在去年就广为流传,而消息的主人公却是浙江温州的饶先生和他的儿子。
2018年7月10日,浙江《青年时报》网站上刊发了一则题为《儿子今年考上北京知名大学,却差点因爸爸的一个举动无法被录取!》的报道。内文提到的事件与上文类似,也是父亲欠下银行贷款不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了儿子的大学录取。
目前,最初的报道链接已经无法找到,但包括澎湃、各大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在内的平台都曾转载。与上述消息类似,该报道中,饶先生、饶先生的儿子、北京某知名大学等信息都十分模糊。
据《长江日报》后续追踪报道,《青年时报》相关人员称确有其事,“北京知名大学”是军工类学校,政审比较严格。但《长江日报》记者联系到武汉一位负责多年军校招生的工作人员,据他所知,暂无军校招生政治考核关与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挂钩的相关规定,近几年也没有遇到过因此影响子女录取的情况。
包括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在内的一些北京、武汉知名高校也答复《长江日报》记者:招生录取办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系统中也看不到家长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更没有出现过“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大学受阻的情况。
为什么这类假消息能让相当一部分人选择相信?
除了等待高考分数的焦急情绪作祟,国家法规里的相关条款或许也被不少人误读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唯一一条涉及就学的条文是: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可能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但公立学校、高校等并不在限制之列。据南都记者了解,已经有学校实施过本条规定。
据《泉州晚报》报道,去年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发给学生的《告知书》在内文表明,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不能为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外国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校是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校方收取新生一年学费等各种费用约1.7万元,“确实比公办学校高一些”。按照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因此已建议其就读公办学校。
可见,法律限制的是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非正常范围内的不合理开支,并不适用于普通教育机构。
另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是,法律限制的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付费行为本身,如果有其他非失信人员愿意承担费用,“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应同样有权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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