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梳理,建立了“事前评估、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过程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事前评估相关工作,形成政策闭环,郑州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的城市。
一、完善咨询评估政策体系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以《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为引领,以《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委托咨询评估委内工作规则》、《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通用大纲(试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为支撑的“1+N”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政策体系,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的论证和评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方案质量。
二、绩效管理主要内容
《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共13条,分别从绩效评价的原则、对象、评价体系及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
绩效评价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全面系统的原则,建立两套评价体系,分别对编制机构(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咨询、设计单位等)、评估机构(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估的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对编制机构,年度绩效评分前10名,且无评估未获通过项目、无评估项目延期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列为年度绩效评价先进单位;年度累计2次评估未获通过的,列为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单位。
对评估机构,年度绩效评分前10名,且优评率达到90%以上、无差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列为年度绩效评价先进单位;年度满意度调查优良率低于60%的,列为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单位。
三、取得成效与下步工作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的绩效评价,使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咨询、评估阶段方案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使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方案更合理、技术更科学、造价更经济,成为助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有力抓手。
为更好地运用《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咨询评估机构绩效评价的成果,加强信用联动,激励先进、惩戒后进,进一步提高咨询机构的编制质量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质量,下一步,郑州市发改委将抓紧研究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领域信用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