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023数字经济独角兽大会”在北京大兴区举办。本次大会围绕“领跑新赛道,数字兴动力”主题展开。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中心和北京隐形独角兽信息科技院(BIHU)联合发布了《2023数字经济独角兽发展报告》。
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石明磊
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石明磊出席大会并参与数据要素驱动产业创新发展分论坛的专家主题演讲环节,以下为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企业家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数据资产化和资本化这样一个话题。
先前,诸位嘉宾提及,我国已实施了一系列数据要素相关政策。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颁布了《国家大数据战略》,随后,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列为第五个要素并纳入中央文件。去年此时正值一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数据基础制度意见》。近日,国家数据局公布了“数据要素×行动计划的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从纵向和立体角度来看,我国政策在数据要素领域正逐步深化。
财政部会计司于今年8月份颁布了《关于数据入表的暂行规定》。各项政策,无论其规模宏大还是具体务实,皆旨在解决核心问题,即提升生产力水平,壮大国家、国民、企业及个人财富。简而言之,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资产化和资本化的概念提出,以及相应政策的制定。
在众多将数据要素化的文件中,有一个层级较低的文件,由司局发布,它目前在特定条件下被视为最具成效的文件,即数据资产入表。过去,这些成本无法纳入资产负债表。在场的企业家们,作为内行人士,都深知企业核心生命力的关键在于资产负债表。我们需不断壮大资产端,减小负债端,或相应增加负债端,从而使企业规模逐步扩大,利润率不断提高,融资规模不断增长。
因此,会计司的文件可视为在筹集资金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资产化奠定了初步基础。我们将此过程暂时称为“资产化”。过去企业所积累的数据如今有了资产化的依据。然而,该文件自明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目前倒计时已经开始。各方对此充满期待,认为文件实施后,许多困扰已久的问题或可得到解决。
我相信,许多企业家朋友对这些问题深感忧虑。我国目前有近千万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众多背负沉重债务的企业,即使在运营过程中,也面临着极为艰难的处境。尽管我们始终对未来抱有信心,但该文件是否能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或者说我们期待解决的问题,仍值得商榷。
先前有企业家提及,我们当前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式来确定数据价值。这两种方法无疑会提升和改善资产端,解决我们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即资产负债表的衰退。我国在过去20年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45年,经历了资产大规模膨胀的时代。深入剖析资产的底层逻辑,或者说基础资产,主要是土地资产。这是伴随着土地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制度改革所形成的资产膨胀,从而开启了信用、货币和负债的扩张。
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全社会资产负债表呈现出衰退趋势,甚至可以说已经现实地体现了这一现象。过去,一块大海绵可以容纳很多水,但现在海绵不仅不能吸水,还要向外排水。在这种条件下,尽管国家不断出台货币政策刺激,我国目前有300多万亿(M2)的广义货币余额,但这些资金难以进入实体经济,因此普遍感受到资金紧张。
原因在于资产负债表的衰退,原有的海绵不能再吸收水分,反而要向外排水。如果拥有办公楼或家庭住房,再次评估融资,会发现难以达到当年的融资额度。即便银行目前实行宽松政策,没有要求追加抵押物,但如果按照公允标准,已有融资的房产或办公楼价值已经贬值至少20个百分点、30个百分点以上,理应追加抵押物。
因此,在当前的情境下,扩大资产负债表规模至关重要。通过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的方式,我们能够有效地扩大资产负债表的规模。然而,仅采用成本法或收益法是否足够呢?实际上,数据的成本主要包括占用空间、消耗电力、设备投入以及人力成本。尽管这些成本可以纳入资产负债表,但它们可能无法显著地改善资产负债表状况。因此,我们需要探索其他方法来更好地反映数据资产的价值,从而更有效地扩大资产负债表规模。
从收益法的视角审视,该方法的应用须基于完整的市场或充分的市场条件。举例而言,一栋房产在交易市场充分的情况下,其估值会在北京与小山村产生显著差异。然而,在数据领域,由于产权、隐私等诸多因素影响,很难形成这样一个交易市场。因此,运用收益法对数据资产进行估值核算当前面临诸多挑战。
在学术界,尤其是财务学和会计学领域,人们早已关注到一个现象:原本在工业时代建立的现代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已无法满足数字经济时代庞大经济体的需求。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财务报表创立的初衷是为了展示公司价值,向股东、投资者和融资者交代。然而,如今这种初衷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尤其在互联网企业中,财务报表所呈现的市值与实际市场价值相差甚远,动辄数百亿、上千亿甚至上万亿。因此,财务界呼声高涨,要求修改财务报表规则。
然而,仅仅修改财务报表规则,如成本法和收益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传统财务报表制度与数字经济时代千亿万亿市场融资市值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从市值法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估数据所创造的价值。
某些企业并无实体产品生产线。以字节跳动为例,其固定资产有限,仅在单位附近拥有数栋大楼,员工上班时间为十点半,部分人员甚至需加班至深夜。然而,正是依靠广告、电商分成的流动业务模式,该公司每年实现800亿元营收、200亿元利润,以及2000亿美元的估值。这是一家典型的数据驱动型企业,专注于数据采集、加工,并销售数据产品。我国资本市场已对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充分体现了其内在价值。
近期有一家企业引发了广泛关注,其故事颇具解读空间。关于该企业是否应依赖高IP值人物,各方意见不一。不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至少企业具备了去IP化的决心。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企业却选错了方向。企业认为,摆脱IP化只需否认小作文为其所写。然而,事实表明,由于该人物具有高度的数据黏性,这一目标并未实现。这仅是表象,背后或许还存在数据资产化的故事。有人认为,仅因小作文非其原创,便有信心去IP化。这种想法或许源于时代迷信。但我更倾向于认为,企业有更深层次的自信以实现去IP化,只是不便言明。企业声称从未在抖音购买流量,却获得了巨大流量支持。这一扶持在香港股市上展现了其价值,当企业营收未见改善时,市值却从300多亿增至700多亿。甚至有一家著名企业(如腾讯)出售了其股票。
我们有理由怀疑,流量(即数据产品)与市值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合谋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使我们认识到,或许小孙所言并非空穴来风。他或许只是昙花一现,甚至是我们扶持起来的。这种自信,即去IP化的自信。
各位企业家都在资本市场经验丰富,具备多元化的资产价值实现渠道,如一级和二级市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然而,这些丰富的场景操作需遵循一套特定的方式和规则。我们认为,传统时代的财务规则,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收益法,均已无法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因此,当前亟待启动对数据资产价值的重构,从市值角度出发,运用市值法对数据资产价值进行重新审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价值体系建立奠定基础。
作为独角兽企业,价值实现的核心领域无疑是资本市场。因此,我们应通过资本市场价值的重塑,推动资产负债表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带动个人资产的优化重构。这或许是我们在面对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时代以及数据资产化资本化时代所应选择的发展路径。
我们致力于推动此项工作,研究数据要素资产法,尤其是市值法的定价模式。同时,我们还在开展数字经济企业及数据要素企业价值重构实验室。借此机会,诚挚邀请各位有兴趣的同志共同参与研究和推动,携手迎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资产化和资本化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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