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新征程中,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律师,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执业使命。一切有执业使命感的律师,都应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始于爱好,忠于信仰
“始于爱好,忠于信仰。”在卢云律师的心目中,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法律不仅规范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法律实务为职业的律师,必须有深切的法律情怀和坚定的法律信仰。
回想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卢云律师感慨万千。他自幼就是一个正义感十足的人,渴望像影视剧中的“侠客”一般,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律师的工作特点,恰好契合了卢云律师小时候的理想追求。于是自1989年开始,卢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系统的学习法律专业知识。1992年4月,卢云通过了全国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3年4月开始兼职律师执业,从1998年开始转为专职律师。从业伊始,卢云律师即秉持“脚踏实地”的工作理念,认真对待当事人托付的每一项法律事务,注重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执业实践相结合,深入探讨法律真谛,不断追求卓越。
卢云律师尤为注重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在他看来,深入细致的沟通是理清当事人争议事实的脉络,深刻理解当事人争议事实中蕴含的法律关系,从而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突破口,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不辜负委托人重托的前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卢云律师从一点一滴的积累中聚沙成塔,在刑事、民商事诉讼领域中形成了丰厚的积淀,成为了大家公认的“专家型”律师。对此,卢云律师强调,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处理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无论是律师、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不可以掉以轻心,都必须倾注全力,最大限度的力争诉讼案件实现公平正义的裁判结果。这样才能不负时代、不负职业、不负人民,才能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有一个特殊的案件多年来一直令卢云律师难以释怀。案件的当事人是三名幼儿园的教师,意想不到被两名幼儿家长指控以针刺方式虐待儿童。原因是这两位幼儿家长偶然在孩子的身上发现了几处血痂,对此感到十分困惑,于是便在互联网上进行检索咨询。其中,有人说有可能是被幼儿园的保育员、教师针刺所致。在互联网上一些人煽风点火的作用下,这两位家长执着地认为孩子身上的血痂是被幼儿园老师针扎所形成。于是,这两位家长发起组建了幼儿家长微信群,在微信群中不断进行幼儿园老师针扎幼儿的宣传,鼓动其他幼儿家长共同上访告状,带头上访告状并通过自媒体制造舆论。当地政府迫于压力,指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先入为主,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的前提下,对三名幼儿园教师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立案侦查。不仅三名被立案侦查的幼儿教师身心疲惫,受到巨大的精神创伤,而且幼儿园的领导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其他幼儿教师也人人自危,感到幼儿教师也成了高危职业。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外多家司法鉴定机构都认为本案因幼儿身上没有伤痕,不具有进行成伤机制司法鉴定条件,因而退案和拒绝接受鉴定委托的前提下,竟然有一家鉴定机构“敢为人先”,在没有见到过被鉴定人,法医临床检查无从谈起,根本没有第一手鉴定材料的前提下,仅凭送检警官携带的几幅传来照片和口述的案情,就出具了推断被鉴定幼儿皮肤可见血痂“系质地较硬的尖状物扎刺所致”的成伤机制鉴定结论。这一鉴定结论被一审法院作为核心证据,认定三名幼儿教师被指控的罪名成立。因定案证据明显不足,被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又指定异地法院审理。此案至今没有审理结果。
说起这起特殊的案件,卢云律师感触颇多。他感觉到,尽管中国的法治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司法公正在逐步的实现,一大批冤假错案被纠正,但彻底根绝冤案错案,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工作者和律师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全体法律工作者不懈的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卢云律师呼吁,全体法律工作者之间应该多一些交流互动,多纬度、多视角地去分析每一个案件,司法工作者应当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案件所持的观点态度,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打造“风清气正”的理想型社会。
后记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历经三十余年的积累与沉淀,卢云律师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如今,他所带领的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已经在业内外有广泛的影响,吸引了众多年轻的优秀律师人才的加入。卢云律师承诺,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年轻律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认真对待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个案件,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力尽绵薄之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中国律师应有的贡献!(珃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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