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6月21日电(记者刘一乐)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对加强培育孵化提出了5条具体政策,即:便利市场准入,催生“双创”新主体,加强载体建设,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创业负担。
《政策》明确提出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政策》还指出,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同时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依托安徽创新馆,定期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发布展示、融资对接等活动。
此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采取“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委托研发、工业设计、财务代账、企业诊断、路演展示、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同时减轻创业负担,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政策。鼓励各市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上年度各市全社会研发投入额度和增长幅度予以支持,用于补助企业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项。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态化受理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申报,实现管理过程全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推动创新创业创造,科技型初创企业前景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