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柔区下发了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对在全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食品药品、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等行业企业,从任务完成、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评级、纳税情况等方面进行社会信用评价。如企业或法人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和审定后,以“诚信黑榜”对外公布。
《通知》中规定,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信用评价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职能,结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所管辖行业企业的上榜公布标准。比如,区住建委负责对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社会主体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区交通局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主体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
公布方式以“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统一公布为主、自行公布为辅。统一公布由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红黑榜进行审定,每季度在怀柔信息网和信用怀柔网公布。
对于守信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同时在资金奖励、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失信企业,除将受到相应惩罚外,还将受到行政、行业、社会三方面的约束。
怀柔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是为了推进全区社会信用评价公布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通讯员 张佳玮 刘玉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