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或将是中国经济面临不确定性因素最多的一年,只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才能激发出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而随着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向纵深推进,各种矛盾渐次爆发出来,如果不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或将影响改革进程,破题的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精细化的施工,逐条逐项有针对性地用力。
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深入各个代表团驻地,旁听代表委员们的大会和小组讨论,采访了多位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记者发现,无论是在公开的讨论场合,还是私下的采访,人们普遍担忧改革进程过慢。
去产能和国企改革是今年记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两者看似独立,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作为2016年推进去产能的重要领域,煤炭和钢铁产业中的很多企业既是国有企业,也是去产能的重点户,在2016年的去产能中,国有企业提前超额完成去产能目标。
全国两会上,一些在改革中新近出现的问题成为人大代表和委员们讨论的焦点,并为此提出了各种政策诉求,变成建议、提案甚至议案,也有一些通过媒体的报道广泛传播。
在去产能领域,一些来自煤炭和钢铁企业的人大代表和委员们担心,集团公司在推进下属企业实施去产能措施时,下属企业的债务问题对集团公司形成很大压力,可能会使去产能的效果打折扣,他们呼吁政府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企业发展。有煤炭和钢铁大省呼吁,在去产能的过程中要多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消除地域界限,用同样的标准去除行业中的落后产能。
在国企改革领域,先行者和后进者都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压力,先行者们呼吁更加综合立体的改革,后进者希望能够找到可复制的经验。他们不约而同诉求监管层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放权,给予企业创新和尝试突破的空间,而不是用各种条条框框加以限制。与此同时,对于尽快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容错机制,完善相关改革细节,比如尽快区分商业类国企和公益类国企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在这诸多的声音中,全国政协委员傅成玉在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引发的两会内外的关注和讨论最高。
傅成玉说,国企改革中一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第一,不能把国资、国企监管改革与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相混淆,不能用国资、国企监管改革代替国企改革。其表现为:突出国资、国企监管改革,弱化国企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改革要求被弱化;视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禁区,过于谨小慎微;绝大多数国企对企业内部改革,特别是市场化改革,基本没有启动。第二,改革主体不清,企业改革缺少内生动力。第三,缺少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企业领导对改革顾虑较多。
傅成玉点破了国企改革中的难点,他建议,首先,明确改革主体,突出改革重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来划分国企改革的主体,落实改革责任。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政府主管部门把握方向,确定原则,规定边界,负责监督。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则和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各自的改革方案,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企业领导者。其次,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要充分肯定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业绩,充分肯定国企领导人对国有企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
某种程度上,傅成玉的观点不止适合于国企,在其他的重点改革领域也同样适用,比如要明确改革的主体,突出改革的难点,要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机制。
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逐渐进入到施工期,各种问题迎面而来,破题需要精细化的施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能再像之前一样撒胡椒面。一方面政策的制定者要根据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细化各项措施,通过精细化地施工使得政策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被改革的微观主体,比如企业,是否能够真正调动它们的积极性,形成内生的动力至关重要。
总之,随着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综合施力,才能破解当前的难题。既要有自上而下的压力,更要有自下而上的动力,只有如此,才能促使改革的红利尽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