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并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战略课题之一。”在5月10日上午召开的首届金融信用建设创新峰会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副主任宋承敏如此表示。
宋承敏表示,金融领域的信用缺失和信用体系不完善,严重阻碍了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今年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门用一章的篇幅,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
他表示,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创新此起彼伏。但是,在各类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暴露出种种风险以及监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
他说,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不诚信的问题。如,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不但对整个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而且对我国的国际形象极为不利。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因企业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
他认为,一些不良金融平台跑路事件,成为了社会关切的焦点。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它体现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其快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广泛的交互性和快速传播性。但是,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信息真实度难以识别,潜在风险高。
“目前暴露出来的金融信用问题,使得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亟须尽快完善金融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系统。”
对于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宋承敏表示,要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