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深刻践行,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当前,我国人均GDP虽已突破1.3万美元,但是区域发展差距、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依然突出。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破解分配失衡、动力不足、制度短板等深层次矛盾,成为“十五五”时期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命题。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在持续“做大蛋糕”中筑牢共同富裕的根基。实现共同富裕,首要前提是发展。没有高质量的发展,共同富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可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二是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通过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同时,积极拓展有效投资空间,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消费与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在提升“分配蛋糕”公平与效率中拓宽增收渠道。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报酬水平。“十五五”时期,优化初次分配格局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帮扶。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助力其通过技能提升实现增收。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三是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丰富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在强化“调节蛋糕”精准性与普惠性中促进社会公平。再分配是政府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十五五”时期,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有效矫正和补充,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研究探索遗产税和赠与税,发挥税收在调节财富差距上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和兜底保障。三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教育投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规范引导第三次分配,在营造“共享蛋糕”向善氛围中凝聚社会合力。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式进行的收入转移,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十五五”时期,应积极引导、支持和规范第三次分配,使其在扶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显著作用。一是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广泛宣传慈善典型,普及现代慈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愿慈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将慈善文化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二是完善慈善事业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减免程序;探索建立慈善行为的记录、评价与激励制度;健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督管理等制度,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运作水平;鼓励发展社区基金会、家族基金会等多种形式的慈善组织。三是拓展慈善参与渠道和方式。积极发展互联网慈善,方便公众随时随地参与;鼓励发展慈善信托、捐赠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支持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慈善。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结合。必须处理好发展与共享、效率与公平、市场与政府、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一系列重大关系,既要锚定长远目标,保持历史耐心,又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唯有如此,才能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在中华大地上一步步变为可感可及的现实。(作者:余卫,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本文系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质生产力对共同富裕驱动效应测度及提升路径研究》[25CTJ02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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