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7年11月7日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成本监审和调查有关情况。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宏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专题头条

减负实体经济 发改委4年挤掉8000亿元成本“水分”

  和以往的发布会有所不同,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7日上午在京举行的发布会中,媒体的提问均集中在“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一个主题之上。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关于“电力、天然气等垄

11-08 07:38

发改委:加强垄断行业成本监审

  国家发改委7日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推进我国建立针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专门的成本核算制度。  据介绍,目前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11-08 07:36

发改委:经营者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发改委于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介绍了,国家发改委修订《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情况。

11-0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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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玮: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大家都很关心价格改革,如果关注我委“两微一端”的朋友可能会发现,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对十八大以来价格改革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形成了一系列宣传报道。其中,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作为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从价格改革的后台走向前台。

  为了便于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这两个领域的最新进展,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我的同事,价格司副司长丁杰女士、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先生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些基本情况。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都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基础性工作。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是对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机关通过审核经营者成本,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加强以自然垄断环节为重点的成本监审,为推进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3-2016年国家发改委以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教育、有线数字电视、旅游景点、出租车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元。

  农产品成本调查,是国家发改委组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的行政活动。这是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开展的一项农业调查工作,目的是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变化情况,为国家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为社会公众开展农业研究、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我委修订了《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近期,在深入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又修订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今天正式对外发布。

  我就先介绍这些。下面,请丁杰副司长介绍《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情况。

2017-11-07 09:34:02

丁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十分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刚才孟玮副主任已经说了,近日我委修订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办法》,在此我将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个介绍。

  前段时间我委发布了一个重要的文件,就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在《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科学规范透明的垄断行业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以开展成本监审、规范定价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为抓手,规范政府和企业价格行为。

  我委之所以修订这个办法,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发28号文件精神以及上述文件要求,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等价格监管的需要,修订后的办法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可以说是成本监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必将对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透彻度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在这里我简要回顾一下成本监审的历程。应该说本世纪初成本监审还是一个新生事物,2002年年底,原国家计委以25号令制定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一次在价格管理中提出了成本监审的概念。经过三年左右的实践,2006年初,发改委以42号令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成本监审的范围和主体,统一了监审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推动成本监审向前迈了一步,从此我国的成本监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深入开展。随着价格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垄断行业监管的新要求,上述办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成本监审主体责任不够明晰,监审程序不够明确,操作性也不够强。此外,近年来各地在工作实践中也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需要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加以推广。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今年我委对2006年版的《办法》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做了修订,也可以理解为新修订的办法有以下八个亮点。一是明确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凡有定价权限的定价机关,包括价格主管部门、有定价权的有关部门和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成本监审。二是明确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特别强调自然垄断环节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三是严格定价成本的审核,明确政府定价成本的构成、核定方法和标准,以及不能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支出等,加强对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减少政府自由裁量权。四是完善成本监审程序,促进成本监审工作更加规范化。五是发挥第三方作用,明确定价机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和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成本监审,提高成本监审效率。六是提出逐步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建立成本监审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成本监审资料可查询、可追溯。八是实行经营者失信惩戒机制,将经营者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通过修订《办法》,进一步明确成本监审的职能定位,明确开展成本监审的原则、方法、程序、审核标准和法律责任,有利于规范成本监审行为,使成本监审工作在法制化的框架下进行,确保成本监审更客观、公正、透明,为政府科学定价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就介绍到这儿。

2017-11-07 09:40:09

孟玮:

谢谢丁司长。下面开始请记者提问,请记者提问前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开始提问。

2017-11-07 09:51:45

央视财经记者:

我这个问题提给丁杰司长,我们知道成本监审这个词最近出现的频次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垄断领域,如何评价政府在成本监审方面取得的效果,有哪些新举措?

2017-11-07 09:52:37

丁杰:

  谢谢您对成本监审工作的关心。应该说近年来政府的成本监审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个成效我想用20个字来概括:从浅到深、从粗到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在中央层面,电力、天然气、铁路等重要自然垄断领域全面开展了成本监审,也就是说将这些垄断行业的成本纳入了政府监管的范围,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输配电领域,是从省级电网到区域电网,再到跨省跨区输电的各个环节,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实现了全覆盖,这件事确实是非常不容易的。天然气管道、铁路运输领域,也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全行业的成本监审,这项工作是今年做的,上半年是天然气,铁路是分两拨,因为这个事情是非常复杂,所以先在三个区域搞了试点,下半年又全面铺开。地方层面,主要是以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成本监审。

  举措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句话,立规矩、建机制,构建成本监审制度框架。第二句话,挤水分、减成本,助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第三句话,强监督、促公开,有效提升定价成本监管公信力。

  第一句话,“立规矩、建机制”,通过建立机制明晰定价程序,强化成本约束,推进公开透明,优化监管,在这几个方面不断完善。首先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成本监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成本监审的制度规则健全完善,方式方法科学合理,重点领域全面覆盖,成本公开规范有序。其次,修订的成本监审办法,将成本监审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强化以垄断行业为重点的成本监管。三是完善成本监审目录,明确了国家发改委成本监审的项目范围,目前,除了西藏以外,30个省份也都修订出台了本省的成本监审目录。四是健全行业成本监审办法,近年来,我委陆续制定出台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大家一听就是大的垄断行业,以及高等学校、教育、水利工程供水等领域的成本监审办法,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逐步构建并完善了成本监审制度体系。我们做了个统计,2013年到2016年各地出台行业成本监审办法50余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60多个。

  第二句话,“挤水分,减成本”。刚才孟玮主任已经提出来,2013年到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的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8000多亿。其中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就达11000多个,这比2012年增长3.2倍。大家就能感到我刚才说的20个字,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这是2016年一年的成效。在输配电领域,这是中央层面,跟大家也做一个介绍。2015年以来,我们陆续开展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刚才我也说到了,实现了各环节的全覆盖。这项工作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约1200亿,平均核减的比例达14.5%。以此为基础,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国家最终核减了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也就是说通过严格的输配电成本监审,推进了输配电价改革,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同时,也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输配电价改革前后,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从2014年的3000亿千瓦时提高到2017年约1万亿千瓦时,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应该说市场化的效果十分明显,在这其中成本监审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天然气领域,2017年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了成本监审,这个监审也是行业全覆盖,所有的企业都纳入了监审范围。剔除不相关的资产185亿元,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达16%。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国家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下降幅度15%,并相应下调了非居民用气的门站基准价格,减轻社会负担约160亿元,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也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铁路领域,目前正在对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18个子公司开展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现在已经完成了实地审核工作,目前正在做汇总,起草最终监审报告的阶段。

  第三句话,“强监督、促公开”。十八大以来,价格主管部门逐步建立成本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经营者成本约束,促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按照审慎推进的原则,我委指导各地先行在城市供水行业开展了公开试点,新推出阶梯水价的600多个城市均已实现了成本信息公开,经营者主动公开企业经营的情况和成本数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前公开成本监审结论。2017年我委还尝试在天然气管道运输领域实现经营者成本定期信息公开和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13家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在相关网站公开了价格成本相关信息,我委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成本监审结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积极探索推进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很多在听证会举行前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结论,一些省份在城市供水、供热、管道燃气、污水处理、交通、教育等行业推行了成本信息公开。

  综合以上情况,政府通过成本监审,晒成本、亮底牌、念好垄断行业成本约束的紧箍咒,逐步改变了以前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成本费用的局面,使社会不再为不合理高成本埋单,使成本监管真正取信于民,维护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另一个方面,我想跟大家分享,对于被监管对象而言,我们通过监审,对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作用也非常的明显。企业逐步从以前的被动接受,甚至还有点不愿意接受,开始转向主动适应,更加注重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比如输配电价改革,成本监审对转变电网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具有革命性影响,这种提法一点都不为过。我们通过监审,深深的感到,完成成本监审任务之后,电网企业现在已经开始根据监管需要,注重从资产、投资、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改进和优化内部管理。有的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虽然国家下调了价格,最后收益仍是基本稳定的。同样,在天然气管道和铁路运输成本监审过程中,也帮助企业明晰加强内部成本控制的方向,找准降低成本费用的关键环节,对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就介绍到这儿,谢谢。

2017-11-07 09:58:3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在这些年当中,我们通过价格改革,政府定价范围也在不断缩减,成本监审与政府定价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另外在价格监管的过程当中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2017-11-07 10:15:18

程行云: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一下。确实是,这些年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价格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成本监审这个词越来越多出现在我们面前。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若干意见》,包括今年陆续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还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修订颁布,多次提到要加强成本监审这项工作。

  成本是价格形成的基础,要科学合理的定价,成本是核心和关键。没有真实准确的成本核算,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价格决策。通俗地说,成本监审在政府制定价格的过程中发挥着“摸底数、挤水分”的重要作用。政府定价机关通过开展成本监审,准确核定经营者成本,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做到“清清楚楚亮成本、明明白白定价格”,避免把不合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具体来说,成本监审与政府定价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成本监审本身就是政府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推进,虽然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越来越小,但是对政府定价的科学性、透明度、规范化的要求是在不断提高。刚才提到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文件,明确要求对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要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大家知道,目前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这三个领域,它们都具有垄断性、外部性和严重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因此政府必须对其价格进行管制,而成本监审就是政府实施严格监管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审核成本,剔除不合法、不合理、不相关的成本费用,可以防止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成本,获取不合理的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可以建立起对垄断行业行之有效的成本约束激励机制,推动经营者自觉降低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其次,成本监审也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方面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发28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不断完善。最近我们修订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也明确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等程序。应该说,程序合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时,必须规范定价行为,依法履行包括成本监审在内的工作程序,才能保证价格决策合法、科学、公平、有效。

  最后,成本监审是政府科学定价的基本依据,今年8月份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因此,准确核定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商品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也就是定价成本,是科学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通过成本监审才能准确的掌握经营者真实的资产、成本、收入等定价关键信息,切实起到打开“黑箱”,摸清“底牌”,挤出“水分”的作用,为科学客观的定价提供重要基础。谢谢。

2017-11-07 10:16:44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近年来成本监审取得了显著成效,成本监审对推动价格改革发挥着重要作用,请您结合在成本监审的一些工作实践,谈一下在近年来我们在成本监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以及您个人的体会,谢谢。

2017-11-07 10:31:43

丁杰: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以自然垄断环节为重点的成本监审,为推进深化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成效。这里面确实是有一些经验可以总结,其中也有深刻的体会。通过梳理主要有三点经验,一是制度先行,二是大胆创新,三是形成合力。

  第一,制度先行。刚才我也说到了,成本监审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粗到细,从浅到深,关键是有“制度”,制度是基础,是保障,只有科学明晰的制度才能规范有序的指导实践,在实践当中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障碍。从制定出台加强成本监审指导意见,到修订成本监审办法、成本监审目录,再到制定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应该说都是从制度上为全面、依法、规范开展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成本监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这是制度先行。

  第二,大胆创新。输配电也好、天然气也好,包括铁路运输,这些垄断行业大家应该有体会,我们价格工作者更有感受,那就是这些垄断行业都是价格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也是成本监审难点较多的领域。近年来随着价格改革不断深化,成本监审也适应新常态下的价格工作的新要求,工作当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大胆创新。比如,在监审方式上,采取了交叉审核、联合审核等方式,保障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审核方法上,也探索创新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成本归集和分摊方式,科学剔除与政府定价商品或服务无关的成本费用,合理分摊相关定价成本,特别是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因为确实在工作当中成本监审压力非常大,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怎么能完成这个任务,我们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一些社会机构、专业机构,开展成本监审。有的地方还创新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行开门监审,提升监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有的还探索向企业发送成本控制建议书,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把脉企业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成本控制的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效果也非常好。

  第三,形成合力。因为成本监审技术性、专业性都比较强,而且被监审的行业情况复杂,企业体量庞大,实践当中我们又缺少这样的监管经验,人员力量有限,工作难度很大。尽管如此,近年来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有力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采取“购买、请进、协同、委托”等方式,广泛借用外智外力,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成本监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体会也有三点。一是责任重大,二是困难不少,三是任重道远。

  第一,责任重大。近年来价格改革进入了涉险滩、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成本监审工作也从后台走向前台。前面我提到了,一般被监审的行业情况不同,绝大多数都是组织机构庞大、业务种类众多、关联交易复杂、社会关注度高。那么怎么不辜负各方面对成本监审的期待,圆满地完成成本监审本身准确核定成本的任务,应该说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以电网企业为例,一般的电网企业运营的往往是上万亿资产,一个省网公司成本动辄上百亿,成本监审的人员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要翻来覆去的核对查实成本相关数据,监审的结论每调整一个百分点,影响的就是几十个亿。可以说每个人在监审工作当中都不能有一丝的马虎大意,责任非常大。

  第二,困难不少。有一句话我在这里引用了,就是“事非经过不知难”,在成本监审过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首先就是信息获取难度大,在成本监审的时候,对一些与企业定价不利的信息,经营者往往是拖延、回避甚至不提供资料,不提供账册。由于信息不对称,就需要监审人员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收集相关信息。而有的企业,应该说大多数企业都是这样,不仅仅是经营一种商品,它经营多种商品,而政府定价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区别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并进行成本单独的核算,才能为定价成本监审做基础,但是现在应该说企业都没有针对政府定价开展成本核算,这就需要成本监审人员花大力气重新归集和分摊成本,这个任务量非常大,也非常难。二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国很多垄断企业都是特大型企业,比如一个省级电网企业的体量,在国外就是一个国家电网的体量。和其他国家数百人甚至上千人的监管人员和机构相比,我们当前的成本监审力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一般每个监审组不超过7、8人,涉及的几万亿资产,几千个核算单位,几百万张财务报表的资料,大家可想而知成本的审核工作量有多大,许多监审工作人员都是连续几个月不回家,加班加点,十分辛苦。记者朋友拿到的我们《价格理论与实践》的改革专刊,里面成本篇的一些图就是成本监审现场的图片,实际上就展现了成本监审工作人员在实地审核过程中的工作场景。所以我在此借这个机会,感谢那些辛勤工作,拼力奋战在成本监审战线上的价格主管部门的同志们,也要感谢过去一段时间配合监审的垄断企业,感谢大家对成本监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谢大家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第三,任重道远。成本监审作为加强价格监管,管细管好管到位的重要抓手,尽管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是有距离的,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换句话说,今后国家对依据成本定价的垄断行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准确核定成本,完善成本约束机制,科学加强价格监管将永远在路上,成本监审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我就说到这儿,谢谢。

2017-11-07 10:33:34

孟玮:

谢谢丁司长。正如刚才丁司长所说,事非经过不知难,在我们推进价格改革的进程中,在成本监审的战线上,确实有一些同志,他们默默无闻,他们一丝不苟,他们加班加点,而且也涌现了不少感人事迹。如果在座的媒体朋友感兴趣,下来以后我们价格司愿意为大家提供报道的线索。下面请记者继续提问。

2017-11-07 10:50:29

经济观察报记者:

我们知道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一样是价格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能否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农产品成本调查这块的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

2017-11-07 10:51:13

丁杰:

  谢谢你关心农产品成本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确实也是价格管理当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性工作。从20世纪50年代起,我委就建立起对农户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这也是开展最早、持续性最好的全国范围经济调查工作之一。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委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我用五个“最”来概括:网络覆盖面最广、核算制度最完善、历史资料最完整、成本数据最权威、社会效益最显著。具体特点我也用四个“最”来概括:

  一是历史最悠久。我委农产品成本调查实际上开始于1953年,文革期间中断十多年,1978年得到恢复,之后的三十多年经过持续推进专业化、网络化和制度化,调查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职能作用不断凸显。

  二是数据最权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是目前唯一全面准确反映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的调查网络,调查的数据是反映我国农业生产效益最系统、最权威的资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覆盖的调查网络,覆盖了31个省、区、市,316个地市,1550个县市,选取了6.6多万个农调户。二是科学合理的调查核算体系。调查品种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核算指标体系包含各类调查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可以多角度全面反映农产品的成本收益和生产效率。三是健全完善的调查制度。我委制定出台统一调查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自上而下,部署调查任务,从国家到省、市、县逐级下达,所有数据都来自于“田间地头”,由农户(即上述提到的6.6万个农调户),逐日逐笔登记台账,记录他所生产的产品、种植农产品过程当中的投入,比如用了多少化肥,花了多少钱,干了什么样的农活,浇了几茬水,用了多少水费,干了几个小时都要折成成本,这些详细的生产信息再自下而上,通过县、市、省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到我委,最终确定。四是系统可靠的数据库。从1953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数据库都是完整,包含了粮、棉、油、烟、糖及蔬菜、畜产品共54个品种,并且每年都编印《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向社会公开发行。

  三是内容最系统。不仅涵盖了农业种植、收获、销售的全链条,还覆盖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的物质、人工、土地等全要素。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常规调查,这是一项,还有农产品成本直报调查、专项调查、成本预测,还有一项是生猪成本收益月度调查。这些内容中覆盖面最广、品种最全、含金量最高的就是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常规调查,系统反映了我国54种主要农产品每年的成本收益情况,这些数据都收录在上面我提及的资料汇编当中。而农产品成本直报调查,这是第二个调查,时效性最强,在收获季刚结束的时候,第一时间反映稻谷、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籽、烤烟等12种大宗农产品的成本收益情况。第三个专项调查,是为了反映我国农民种植意向、粮食存储销售情况和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情况,在每年春耕前开展的调查。第四个调查就是成本预测,在农产品生产之前开展,主要调查汇总一线农调户的经验预测数,可以提前研判这些大宗农产品,像粮食、大豆、棉花等的成本变化趋势,为研究政策提供参考。生猪成本收益月度调查,是为了服务生猪市场调控,定期反映我国18个主产省区饲养生猪的月度成本收益情况而开展的调查。

  四是服务“三农”最深入。一直以来我委农产品成本调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着农民的种植生产,为历次重大农产品价格改革和市场调控提供了数据支撑,也为国家制定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目标价格、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还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也为众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参考资料。

  借这次发布会,我也向大家推介最新版的2017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9月份已经新鲜出炉,也正式向社会发行了。汇编收录了我国2016年54种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和2011年以来6年成本收益简明数据。历年的汇编都很受农业部、财政部等相关行业部门以及一些研究机构的欢迎,这两天很多部委和研究机构也都来打听,向我们索要这本书。今天在会场上也提供了,有些记者已经拿到了,没有拿到的记者,如果感兴趣,会后可以向工作人员领取。这是我介绍的情况,谢谢。

2017-11-07 10:52:23

新华社记者:

今年国家发改委修订了《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请问这次修订的考虑是什么?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改进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来提高和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谢谢。

2017-11-07 11:15:14

程行云:

  谢谢您的问题,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次对《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是适应我国价格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是适应价格改革新形势,转变农产品成本调查职能定位,从原来主要为制定农产品价格服务,转为向制定价格、财政补贴、保险等农业支持政策服务并重。二是适应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等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调查体系,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的趋势,加强农本调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调查效率,保证调查质量。

  具体来讲,这个办法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扩大了新形势下农本调查的服务范围,提高了调查的社会效益。二是完善农本调查品种和调查样本选取确定方法,提高调查的代表性。三是加强农本调查全流程控制和重点环节管理,提高农本调查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大力加强农本调查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新《办法》出台以后,我们将根据农业发展形势变化,突出抓重点、求创新、提质量,更好地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首先要根据全国农业生产布局变化,动态调整调查品种目录,及时反映种植业各品种的播种面积、养殖业存栏量等情况变化。同时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将具有区域特色,对当地农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纳入地方的调查品种目录。这里也说明一下,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特色农产品的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大概有一百多个,每年他们也都在编印资料汇编,今天大家看到是国家层面统一编印的汇编,各地也有地方层面的资料汇编,大家有兴趣可以到当地查一下。其次,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化,动态优化调查样本,保证调查样本布局能够准确反映农业生产规模、品种、方式等情况变化。三是根据新时期农户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调查质量控制体系,抓住数据源头这一关键环节,结合当前农调户特点,着力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比如《办法》里提到的要发放调查牌匾、证书,签定协议,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表彰等,让农调户理解农本调查工作,而且也乐于承担调查任务。

  四是顺应信息化趋势,更多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装备,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调查全流程的信息化。目前我委结合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建设,正在升级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平台,完善相关软件系统,以提高填报的审核效率,丰富汇总方式,增加分析预测功能。各地也开展了很多工作,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专门开发了农产品成本调查的手机APP,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推广,实现了调查户无纸化登记,数据及时报送以及实时审核,大幅度提高了调查工作效率,提升了数据的质量。

  下一步我们主要是从这四方面继续努力。谢谢。

2017-11-07 11:16:09

孟玮:

时间关系,最后一个问题。

2017-11-07 11:29:56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听了刚才的介绍,我们能够感到在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方面有了很大成效,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上还将如何推进这个工作?

2017-11-07 11:30:13

丁杰:

  谢谢你对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继续做好新时代下的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我们梳理了一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开拓创新。研究建立垄断行业成本监管理论和制度体系,不断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垄断行业和价格改革新要求的成本监管理论和规则体系,将成本监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加强与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垄断行业监管部门和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他们的监管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推进成本监管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使我们的成本监管有一个新的提升。

  二是久久为功。继续加强重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紧紧围绕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行业,凝神聚力,压茬推进,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办法,使成本监审成为促进垄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助推器。刚才程司长已经说到了,这三个领域是政府定价的重点领域,尽管品种少,可是它与老百姓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对重点的几个领域都制定出台了办法,并且在输配电领域已经实现了成本监审的全覆盖,但办法在实践中,还有一些需要总结和完善的地方,没有办法的,也要加快制定办法。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成本数据库和专家智库,利用大数据和借助第三方力量,研究探索行业成本监审审核的标准,提高监审效率和专业性。与国际接轨,研究建立适应垄断行业成本监管要求的行业管制的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制度。成本监审工作难度大,主要是因为我国还没有建立起针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专门的成本核算制度,下一步我们要向这个方向努力推进。

  三是加强分析,研究成本信息数据背后的规律。通过这一轮监审,我们确实建立了成本信息档案,也掌握了数据,怎么研究分析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监审数据的内在差异及其规律,分析影响因素,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同样的,农产品1953年以来近六十年的数据都有,怎么研究成本变化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更好地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引导农业政策结构调整,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作用,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四是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强成本队伍建设。要完成好新时代成本监管任务,强化队伍建设是关键。今后要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效、精干、专业、公正的调查监审队伍,为做好新时代成本监审工作提供重要的人员组织保障。

  最后,我想用三句话来总结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科学定价、成本先行,不负垄断监管新使命,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永葆农本调查先进性,至微至显,善作善成,谱写成本监审新篇章”。谢谢大家。

2017-11-07 11:30:47

孟玮:

谢谢丁司长、谢谢程司长。今天的发布会由中国网现场图文直播,请大家继续关注中国网,关注国家发改委的微信和微博,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7-11-07 1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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