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时许下的承诺不兑现怎么办?政府部门、公务员失信行为要如何惩戒?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将如何进行?近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上述问题作出解答。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重点解读。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河北省各级政府负责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下级政府及公务员信用记录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政务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要求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主要是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环境保护及街道和乡镇等7个重点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河北将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随意改变,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针对政府部门、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意见指出,将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政府诚信状况和诚信水平;对公务员懒政怠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和部门,上级政府和部门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法依规取消失信政府机构及公务员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整治。(记者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