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检区年出口食品农产品超过100万吨,出口货值逾20亿美元,出口种类包括罐头、蔬菜、食用菌、肉制品、水产品、粮食制品等十几个品种,出口市场涵盖美国、日本、欧盟、东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
2015年前,厦门检区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主要依托电子监管系统,实施“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电子监管”三位一体的“抽批检验”监管模式。虽然该模式与过去的“逐批成品检验”做法相比在监管理念、执法方式、把关成效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依然存在局限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管理模式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该模式基于报检“批”进行抽检,把批次检验(检测)合格作为出口放行主要凭据。与发达国家通行的对食品以监管为主、检验验证的模式相比,已落后于外贸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快速通关与抽批检验周期长依然存在冲突。
三、检力不足的窘境依然无法根除。抽批检验虽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品牌种类更加繁杂,出货周期越来越快,加上检验监管的要求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检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检验监管的效果。
对此,厦门检验检疫局以推行法检制度改革为契机,于2015年1月推行“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产品风险监控和生产企业自检自控为抓手,全程监管与重点抽检相结合”的出口食品
“即报即放”检验监管新模式,有效地保障了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极大了提升了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质量,引导企业“自检自控”全覆盖。强化企业对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发布《厦门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程》、《出口食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控技术指南》等制度文件。加强规范指导,针对出口食品企业对进口国新法规的不了解,对种植养殖环节的自控薄弱和生产关键点管控不到位等存在的困难问题,为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水平。强化信用管理,将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企业质量信用管理系统平台,按照“守信便利,失信惩戒”原则,从通关便利化、查验比例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检验监管措施,促使企业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二、建平台,共享信息开启“智慧监管”。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推动全过程要素监管和风险预警移动端化、数据化。一是依托移动系统,实现全程监控。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应对贸易壁垒。建设“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国外食品通报信息查询平台”,发布技贸措施等信息,对400多家出口企业分类建群,精准发布国外风险预警信息。
三、减负担,便利通关实现“即报即放”。遵循“管得住、放得快”的原则,突出过程监管,促进通关便利化。一是实现通关“零等待”。在风险管理基础上,对生产企业自检自控合格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实行“即报即放”。二是推进模式“全覆盖”。新模式改革以罐头和保鲜蔬菜2个产品作为试点,在前期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厦门检区内全面推行。三是构筑出口“新优势”,有效化解出口食品农产品尤其是胡萝卜、大葱等保鲜蔬菜保质期短、市场变化快、出货期紧等矛盾,出口企业能更灵活地争取国外订单,合理安排生产,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