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临近年底,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媒体上曝光了今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一家企业拖欠的工资数额就达269.15万元,平均欠每名农民工2.6万余元!
农民工的工资权益不容侵犯,我们要为政府部门的定期曝光行为点赞!对于这些不守信用、不讲诚信的“老赖们”,就要让其暴露在阳光下,无处可逃。
以前,企业或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大都一躲了之,一逃了之,风声过后,他们又换一个地方继续承接工程,丝毫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
随着法律体系的健全,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正式被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条中,明确对恶意欠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有惩戒才有威慑力。
然而,光有震慑还不够,我们还要让这些“老赖们”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在这方面,笔者欣喜地看到,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良好信用环境,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
按照该办法,陕西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陕西省统一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并通过陕西省信用建设门户网站——“信用陕西”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信用陕西”,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存在。信用社会,拥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将寸步难行。对于不讲诚信的“老赖们”,不仅其企业在以后承揽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会受限,还将被银行限制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其个人也会被限制乘坐飞机、软卧、动车等高等级交通工具。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将使他们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不能欠、不敢欠!
综观“老赖们”的产生,其拖欠工资的行为不是一天形成的。因此,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政府部门除加大事后的惩处、曝光力度外,还应做好预防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工作。比如,平时就要关注企业是否有陈欠案件,是否已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的情况,是否存在工资不按月结清情况,是否实现了实名制管理,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银行代发工资是否执行到位等。
功夫要下在平时。我们在打好治理年关欠薪“歼灭战”的同时,更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仅让“老赖们”无处可逃,更要彻底铲除滋生“老赖们”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