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步以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指导下,经过辽宁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不懈努力,辽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历了扎实起步、稳步推进和快速提升的历程,开创了“信用辽宁”建设的新局面。
信用报告、信用查询、行业信用、行政监管等多项功能的开发应用,让辽宁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辽宁模式”。2012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赴辽宁考察,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辽宁模式”也先后吸引了40多个省区市相关工作人员前来调研学习,辽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入广泛应用阶段。在2017、2018两年的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活动中,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连续两年荣获“国家标准化平台网站”称号。此外,沈阳、大连、鞍山、辽阳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征集体系,实现信用数据联通
辽宁实现了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为核心,市、县级信用数据征集平台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信用数据征集模式。目前,通过该体系已实现工商、质监、税务、公安、海关等41个省直信源单位、14个地市以及18个县区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传输和信息整合。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目前已覆盖全省755万户企业信息,其中注册企业84万户、注册个体工商户229万户,注册合作社6.3万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8.4万条,共计1.59亿条信用数据,实现了网上公开和授权查询。同时,根据国家要求,平台征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64,356条,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2,290,762条。2018年3月辽宁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码率实现100%。平台征集全省失信黑名单信息2万余条。
通过实时报送模式提高信用信息征集实效
为健全辽宁省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完善信用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模式,2012年,辽宁开始研发信用信息实时报送系统,2013年5月,辽宁省全省信用信息实时报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到2013年底,已有14个市及3个县完成了相应行政确权确认及指标集(项)的创建工作,并进行了市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信用信息的实时报送。结合2013年实时报送系统在各市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成功经验,2014年,全省范围内开始在省直数据源单位推广信用信息实时报送系统,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到2015年底,根据国家“双公示”信息报送相关文件要求,辽宁及时在实时报送系统中添加了国家标准的“双公示”信息报送模板,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各信源单位“双公示”信息的报送工作。
运用实时镜像技术打造安全灵活的数据应用模式
辽宁信用数据归集延续征集过程的省、市、县三级模式,具有既统一又分散、既容灾又方便市、县两级灵活应用等特点。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首先将归集到档案库的信用数据通过实时镜像技术给各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进行共享交换,同时,将各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归集过的本级数据交换到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使双方的数据不仅保持统一,还相当于相互做了容灾备份。对于有技术能力开发适合本级信用应用的市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完全开放省级和其他各市的信用数据,有利于信用数据的灵活应用。经实践证明,沈阳、大连、鞍山、辽阳等市都在不同领域的信用应用开发实现了有益尝试,以上城市也分别先后成为国家信用试点城市。
信用规划和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2008年以来,辽宁省先后编制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年)》、《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辽委办发〔2009〕54号)、《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省政府第220号令)、《辽宁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信用评估评级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编制完成《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5年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80号),《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第299号省政府令颁布执行。2016年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77号)。2017年出台了《辽宁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发〔2017〕19号)。2018年年初,《辽宁省公共信用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论证项目。目前《条例》立法工作已经列入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法制辽宁和诚信辽宁“1+8+N”的工作部署。一系列制度文件,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影响力显著提升
一是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品牌效应明显,已经成为全国信用建设的品牌项目,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的多次表扬。截止目前,评选活动已历经三届,表彰了370家诚信示范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等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38条优惠政策,联合激励作用显著。二是失信联合惩戒发挥积极作用。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失信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失信企业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开通了12346失信投诉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我省失信黑名单包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等20,243条信息。先后召开了6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曝光了40起典型失信案件。
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工作
辽宁大力推进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工作,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项目(一期)已经于2018年末建设完成,二期项目立项工作正在开展。下一步要加快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研究拓展征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渠道和方式,尝试互联网信用数据征集、重点人群个人信用数据自报等新型信用数据征集方式,拓宽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整体性能研究,研究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快开展个人信用数据应用服务工作。
推广信用查询、建立信用报告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应用
在不断的拓展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的同时,辽宁加大了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一是在各市行政审批大厅设置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推行一站式查询服务,为公众提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各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并在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创造信用服务需求。三是制定各行业、各领域的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立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为政府、企业和个人设置公正、客观的信用评价指标。
多方面开展信用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通过“网刊互动、会网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信用宣传与推广。以“信用中国(辽宁)”网站、《信用辽宁》内刊等为载体进行系统宣传,在民生类报纸《辽沈晚报》上开创信用专栏,拍摄“信用辽宁,诚信你我”记录片,在电视上进行“信用辽宁”宣传报道,通过“信用辽宁”公众号进行推广。召开推进“信用辽宁”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国家信息中心、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信用办及信用中心、信用中介机构、企业、媒体等200余人参加会议,打造了一个“交流、学习、共享”的平台,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信用辽宁”建设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