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王镜榕)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并严正声明,“将持续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市场各方主体归位尽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良好市场生态的形成。”据证监会官网披露,还将专门部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这3宗行政处罚案件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证监会强调,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据介绍,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涂某忠、马某达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邦园林)拟购买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00%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黄惠芬与涂某忠关系密切,为多年好友,日常联络频繁;黄惠芬常年担任普邦园林财务、税务方面的顾问。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黄惠芬与涂某忠存在通讯联络,黄惠芬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普邦园林”121,500股,账面获利约为12.6万元。黄惠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没收黄惠芬违法所得约12.6万元,并处以约37.8万元罚款。王廉君与马某达关系密切,为多年朋友,日常联络较为频繁;王廉君为深圳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邦园林前十大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廉君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普邦园林”1,869,988股,实际获利约为112.3万元。王廉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没收王廉君违法所得约112.3万元,并处以约336.9万元罚款。二是林某系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百大A)拟购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林涛为林某的弟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存在多次通讯联系,林涛控制使用“周某”证券账户买入“昆百大A”280,000股,没有违法所得。林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林涛处以40万元罚款。
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中,杜长江于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先后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投资经理。在从业期间,杜长江利用其配偶马某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其中作为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累计获利为38.46万元。此外,杜长江私下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操作“陈某某”等7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股票,其本人未获得收益。杜长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第145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第215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杜长江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46万元,并处以38.46万元罚款;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部署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 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
当前,随着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逐渐增多,备案信息失真、违规募集资金、挪用基金财产等管理失范问题突出,甚至滋生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有效遏制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多发态势,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据介绍,第四批10起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违法资金数额巨大。部分私募基金利用私募产品巨量资金优势进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甚至挪用基金财产、在不同产品间输送利益,多起案件违法案值超亿元,社会危害大。二是违法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私募基金采用高杠杆,以担任投资顾问、设计通道业务等方式,实施操纵市场;有的私募机构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价格;有的私募机构人员为牟取私利,利用股指期货套利机制进行利益输送。三是部分私募机构合规意识薄弱,违规经营多发高发。部分私募机构同时涉及产品备案信息失真、违规向不合格投资者兜售基金产品、混同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挪用基金财产等多种行为,风险隐患集中。四是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惯犯屡禁不止。个别私募管理人员利用所管理产品的未公开信息,使用个人配资账户,牟取“跟仓”高额收益。个别私募机构及人员涉及多起操纵市场案件且单次操纵获利巨大,行为恶劣。
证监会强调,“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私募基金领域相关机构和人员应恪尽职守,诚信为本,合规经营,切不能踩踏市场红线,挑战监管底线。下一步,将进一步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依法全面从严打击影响市场稳定运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我们市场的不成熟,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管部门承担比国外发达的成熟市场的监管者更大的责任。“强监管”已成中国资本市场新常态,并且还会不断地深化,监管模式、监管内容也都将不断的创新、升级。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表示,“我们监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强调,“证监会第一任务是监管,第二任务是监管,第三还是监管。就是通过监管,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住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没有‘三公’原则就谈不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