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2月4日(记者 张泉)2017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1.9%。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5%。
10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缩小0.4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河北分别上涨3.1%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3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浙江分别扩大0.5和0.4个百分点;8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江苏分别缩小2和0.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天津、河北均扩大0.5个百分点;上海涨幅缩小0.2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缩小0.1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江西、黑龙江分别上涨2.8%和2.3%。与去年同期相比,黑龙江、江西涨幅分别扩大0.7和0.6个百分点;山西、河南涨幅持平;4个省份涨幅缩小,吉林、湖南均缩小0.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安徽、湖北分别扩大0.5和0.4个百分点;3个省份涨幅缩小,江西、吉林分别缩小0.2和0.1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扩大0.3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2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新疆、广西分别上涨3.1%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省份涨幅扩大,广西、内蒙古分别扩大1.4和1.2个百分点;5个省份涨幅缩小,西藏、四川分别缩小1.2和0.6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6个省份涨幅扩大,宁夏、广西分别扩大0.6和0.4个百分点;4个省份涨幅持平;西藏、重庆涨幅均缩小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