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8月2日讯(记者 韩鹏飞) 中宏网记者近日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5年保持了平均50%以上的增速,市场规模自2014年开始稳居世界第一。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开始,我国快递件进入单日过亿件的常态化时代。在短短5年时间内,快递件从年57亿件迅速增长到2016年的312.8亿件。
对于快递业发展趋势,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冯力虎介绍,在快递业务量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快递服务时限水平基本保持平稳上升趋势,全程时限处于58—60小时,72小时准时率从2012年72.4%提升到2016年75.53%;距离在1000公里以下的快件中,有84.62%能够在48小时内送达。
虽然我国快递也取得快速发展,但是快递业中的乱象也大量存在,为了规范快递业发展,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通知,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快递业发展以来,这是针对该行业的最高规格专题性法律文件。
据了解,为强化快递实名制,《意见稿》明确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如实提供以下事项: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同时,《意见稿》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等四个方面,对行业加以规范及约束,其中,个人信息安全是着墨最多的内容。
《意见稿》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若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或未立即对信息泄露采取补救措施,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针对快件没有物流信息跟踪、没有专人保护等问题,《意见稿》也提出相应的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智能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