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26日电(记者 武琪 刘一乐) 输配电价改革是整个电力体制改革中“硬骨头”中的“硬骨头”。今年6月底前,我国全面完成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2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举行了发布会。
当有记者问到,国家发改委在过去的工作中如何面对“电老虎”,遇到过哪些困难和挑战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改革就是涉险滩,改革就是啃硬骨头。”
“这期间,确实不容易,有困难、有挑战,也有收获、有成效、有鼓舞、有欣慰。”张满英说,他将遇到的挑战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制定依据的困难。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都是立法先行,先立法后改革,我们的改革也得要有规则和办法,规则和办法怎么制定?在这方面,我们在借鉴、试点、摸索中进行,“难”表现在几点:一是电力行业本身较为特殊,电力是实时平衡的,有专业性和技术性。二是办法一定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有技术指标。这样制定的规则,要体现约束性和激励性。
在进行试点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聘请了社会各界知名专家进行论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在制定出台前,还专门向社会征求意见。
“从专家评价和社会反馈的意见来看,对我们的办法给予了很高评价,认为这个办法是一个制度性的监管办法。”张满英说。
第二,电量增长和投资的匹配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或者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必然要加大电网建设的投资。
2015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现有的存量资产是3.7万亿元,对2016—2019年的电力投资,将达到2万亿以上。这相当于至少再造半个电网。这么大的投资,如果没有匹配的电量,对投资没有一定的控制,恐怕只能在电价里消化,电价上涨压力很大,张满英分析认为。
如何解决电量增长和投资加大的关系,如何通过办法和规则来加以明确?
因此国家发改委在制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时候,建设性的、创新性、创造性的引入了一个概念,即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的比率,三年一个监管周期。在这个监管周期内,这一比例不能超过75%。
这一办法妥善处理好扩大投资与电量增速的关系,约束个别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投资冲动,较好地解决了相关问题。
第三,成本监审的困难。如何把与电网输配电价不相关的历史资产,以及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支出和费用剔除出去,有一定难度。中美对比来说,我国主要有两家大电网,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此外还有蒙西电网;而美国有150家电网企业。“我国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一个省的体量比某些发达国家的国家电网都大,从人员来讲,国外几千人来做电价监管工作,而我们的人很少,这是一个情况。”张满英说。
我们知道,本身电网的数据就已经是海量级别,加之电网的盈利模式正在由购销价差模式改为成本加收益的输配电价模式,这种情况下,对成本费用进行监审、进行定价测算,工作量的加大不言而喻。
“作为监管者和企业来讲,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要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大范围,并且从来没做过的一件事,难度也非常大。”张满英表示。
“经过努力,以及国家能源局积极配合,我们完成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张满英说,“这一两年来同事们在一线非常辛苦,他们要到变电站去,要对电力的潮间流动、能量分布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动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请社会第三方参与这些工作。”
谈及最终成果,张满英表示,“非常不容易,有成效,有鼓舞,有欣慰,有经验。我们确实要摸索,要试点,要总结;还要有制度规则先行,在这方面建立制度和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