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26日电 (记者 武琪 刘一乐) 2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就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举行了发布会。
关于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方面,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对政府管理价格及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进行测算,这是价格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客观反映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衡量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依据。”
1990—2008年,我国每年都组织各地按统一的测算方法和口径,测算价格市场化程度,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由于一些统计指标作了调整,2008年以后,未再继续开展测算工作。
当前,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一系列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作了修订,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小。“为准确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客观反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在原测算方法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新的测算方法,并据此对近5年价格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测算。”孟玮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在出席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的方法是以产出值为主要指标,以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总产出做分母,以各行业政府管理价格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产出值做分子,测算得出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进而求得价格市场化程度。”
据彭绍宗表示,新的方法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而提出。与老的方法相比,新方法的主要优点:一是实现了全覆盖。老的测算方法,仅覆盖了第一、第二产业商品领域,新方法是将第三产业服务业也纳入了测算,这样就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准确度更高。老方法针对的是农产品收购、销售品零售、生产资料出厂三个环节,量价等指标来源于不同渠道和口径。现在的新方法针对的是产业,以产出值为主要指标,绝大部分数据都来自统计部门,确保了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