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26电(记者 贾芳 刘一乐)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谈及输配电价改革时表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
张满英指出,输配电价进行改革,必须有制度、有规则、有办法。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在总结前面试点经验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输配电价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了输配电价定价原则和方法。加上此前出台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这两个办法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
张满英指出,这个机制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独立的输配电价的监管体系。这个体系把“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为主要原则。准许成本就是要对电网企业历史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剔除电网企业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和支出,严格剔除出去。合理收益要区分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一般性有效资产和政策性有效资产,分别规定了准许收益率,这样电网的成本和收益就非常清楚。第二个是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的理念,建立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励监管对象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
张满英强调,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同时要控制成本。比如办法中规定,电网企业的费用规定一个上限,比如电网企业实际的借款利率和线损率低于政府允许的标准,可以在企业和用户中分享,高于这个就由企业承担,这就体现激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