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24日讯(记者 韩鹏飞)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意见》(财教〔2016〕292号)要求,从2016 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近日,中央财政部下达2017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经费11.7亿元,其中,西部地区为8亿元,占比68.4%。政策的实施将使全国142.5万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而言,学费、路费、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上学的问题,始终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促进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努力,目前,我国已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化社会资助政策体系,已经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完全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多措并举给予精准资助。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学生资助金额为1688.76亿元,资助资金连续10年保持高速增长。在1688.76亿元的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109.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79.2亿元,地方财政529.98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