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12日讯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的P2P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中宏网记者梳理发现,资金存管属地化的政策让一些平台感到猝不及防。
据悉,近期公布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北京市提出平台需要“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算上上海和深圳,出台政策的五个省市中已经有三地提出了资金存管属地化的要求。
北京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也金融机构“具体如何界定,征求意见稿中并未说明。而在已经明确资金存管属地化的上海和深圳,近半数已上线存管的平台将要面临更换存管银行的局面——一旦这一监管思路在全国推广,上百家已上线资金存管的平台都将被迫更换存管银行。对这些平台来说,无论是另觅其他银行,还是变更注册地、公司搬家,需要付出的成本都相当高。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因为意见稿里没说具体是谁认可的,是金融办还是银监局,包括在北京没有实体的银行能不能做存管,目前没有明确结果,因此网贷平台目前都在主动和监管部门沟通。业内希望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出来,对监管和平台都方便调整。
另外,北京的政策还公司名称必须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存续平台则也要按此要求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北京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有404家,仅次于广东。
相对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政策则明确提出了资金存管属地化的要求。上海6月1日出台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在全国首先提出了“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者在本地设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的要求。深圳则在7月3日出台的规定中要求,平台须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
去年年底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共同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中给予了各地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实施细则制定的自主权,这也是各地管理办法出现差异的原因。
银行存管意味着大量人力、财力的付出,对一些为了合规已经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属地化的新要求有点难以接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是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一旦更多地方效仿上海和深圳的政策,大量平台都可能被迫更换存管银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