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11日电(记者贾芳) 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2014年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去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强调拓宽落户通道,放宽重点地区落户限制,解决重点群体落户问题,并陆续出台了人地挂钩、人钱挂钩等关键性配套政策。
截至去年底,全国所有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近三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累计提高了5.5个、3.62个百分点。
然而,到目前为止,还只是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落户问题,实际落户进程不及社会预期。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背后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国务院有关文件已经明确,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的责任主体在地方。但目前有些地方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意义,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这一重要决策的坚定决心仍然认识不够,过多考虑落户后增加的短期成本,而忽略敞开户籍大门带来的人口红利和远期收益。现在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人力资本的竞争,这个人力资本既包括高端人才,也包括普通白领和蓝领阶层。
第二,虽然去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人地挂钩、人钱挂钩配套政策,但政策完全落地、真正发挥激励作用还有一个过程。截止今年2月底,全国只有16个省份出台了省级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4个省份出台了“人地挂钩”实施办法,由于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地方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
第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农业转移人口自愿选择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农村各种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小,一部分农民工不太愿意再进城落户了,最主要原因是农民不舍得附加在农村土地上的各种权利。今后需要探索一种机制,让这种权利有变现或自愿有偿退出的渠道和制度安排。
针对以上几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将围绕这几个方面来开展:
一是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城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不能以农民工不愿意落户作为提高落户门槛的借口;
二是督促各地研究出台全面落实人地挂钩、人钱挂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国家有关部门也将加大财政资金和土地指标的奖励支持力度,合理分担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
三是继续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对于那些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要通过居住证制度来解决他们的市民待遇问题,今年的主要工作是督促尚未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省(区、市)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