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至27日,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管委会(以下简称:国促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内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理论与实践预可研工作会”。旨在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觉遵守这部法律,加强工作团队的高素质建设。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国促会骨干成员约数十人出席。
会议现场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大家充分学习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国家宪法的“认识法”“行为法”,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约束任何合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依法遵守的硬性法律规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约束每个合法组织和公民要爱国奋斗的具体法律,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爱国行为,可法治化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爱国并依法付诸爱国行动,才能忠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
与会同志踊跃发言,结合实际工作畅谈学习体会和工作回顾、展望与举措,相互交流,一致表示要自觉学习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核心内容,依法约束行为,坚决听党话,跟党走,为祖国忠诚,干净、担当。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管委会主席 王祖建
国促会主席王祖建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国促会团队全体同志要自觉坚持自我革命,坚定爱国情怀,加强法治化高素质训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深化培育法治企业,组织企业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做好团结港澳同胞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各项民生惠民的实际工作;依法依规配合政府工作,服务社会建设,刻苦大力履新促进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港澳特区与内地青少年爱国主义体育文化推广寓教于趣工作,有机国际民间友好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的服务工作,依法依规整合优质资源促进培育帮助良性企业创新创优的项目落地,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配合国家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实践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繁荣,依法依规实践示范促进共同富裕途径;依法依规创新创优国际友好城市交流事业,为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管委会副主席、执行会长 于海坤
国促会管委会会长办公室主任、国促会法宣委委员统战联络部部长 谭栋梁(中)
会上,由国促会管委会会长办公室主任、国促会法宣委委员统战联络部部长谭栋梁宣读了国促会与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国促会产研院联文字〔2023〕第01号《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意见》”文件。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促进会管委会主席王祖建接受媒体采访
王祖建代表国促会管委会就国促会2024年的工作重点作了明确部署和提出了严格要求。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10月24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促会核心团队将率先学习、遵守国家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正己,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依法勤奋敬业。
与会领导、嘉宾合影
部分领导、嘉宾合影
部分领导、嘉宾合影
部分领导、嘉宾合影
会议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圆满结束。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会议求真务实,是一次强调埋头苦干的学习会、动员会,是一次充分交流会、分析会、出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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