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激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的“政策红利”?政协委员“开方”——
据科技厅预计,今年上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8300亿元、增长17.9%,科技服务业增长12.5%。对此,科技厅副厅长景世刚表示,良好的态势得益于我省出台系列激励文件所释放的“政策红利”。
不过,在四川一些从事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政协委员看来,效果还不够理想,“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堵点’,需引起重视。”
如何打通政策“堵点”,释放创新活力,使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得实惠?8月7日,来自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省政协委员在“推进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激励政策落实”对口协商会上积极建言献策。
堵 点 一 手续繁多
教授为报销 2000元耗费整个下午
不久前,省政协委员王荔参加了一个科研团队的活动,“事后了解到,为了报销活动产生的几千元费用,研发人员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而且还有学生帮忙。”在高校院所,王荔所说的情况并非个案。
有的教授为了2000元设备维修费,要花一下午处理相关手续;火车票报销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现金买票无法入账……自2016年11月《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出台后,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就开始追踪政策实施效果,发现了不少类似情况。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秘书长丁武说,“十六条政策”虽然明确了“简化手续”的要求,但由于财务、审计、财政等都有相关规定,实际运行中基本上都不能简化,仍存在种种困难,而高校院所也不敢大胆突破,很多“小事”反而成了科研工作的“拦路虎”。
丁武代表九三学社四川省委提出建议,“财政、审计、发改、科技、教育等相关省级部门,应尽快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让‘简化手续’既合规又合理。”
堵 点 二税率较高
一些转化收益的个人税率高达45%
协商中不少委员反映,根据当前的个税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高校科技人员从中获取的收益奖励均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收入”,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这就导致一些转化收益的个人税率高达45%。”应邀参加协商会的成都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李忠权教授建议,转化收益按照20%的偶然所得税率一次性征收,提高科技人员的获得感。
省政协教育界呼吁,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所得税,分阶段进行免征和减半优惠;对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收益,免征增值税。
“在大力鼓励‘双创’的背景下,应呼吁国家有关部委,阶段性下调个人因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奖励的所得税率;对高校院所开展对外咨询服务的收益,应允许以年度为单位,集中申报免税,简化流程,进一步增加单位、个人的‘双创’收益。”省政协科技委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堵 点 三与市场脱节
学校的2500余项专利很多无法转化
截至2016年底,成都理工大学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877项(次),申请专利2500余项,但令李忠权遗憾的是,这些专利中有很多无法转化,原因是研发成果过于前沿或不适合市场。
“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时,双方时常感觉‘鸡同鸭讲’——企业需要接地气的研发成果,但高校的成果常偏于理论。”省政协常委罗懋康认为,目前的激励政策以提升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为目标,但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角度来讲,应重视用政策引导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校企对接平台的建设。
省农科院副院长任光俊认为,目前针对科技人员的评价侧重于技术、论文等定量和定性指标,而对从事基础研究和批量生产服务的科技人员缺乏有效合理的激励,导致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不均衡、不协调。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建议,通过政策建立正确的评价体系,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人才、尊重知识,而非尊崇“头衔”。
“如果存在一些‘重外来、轻本土’的倾向,可能让本土人才‘寒心’。”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建议,激励政策不应盲目设置“拥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等“门槛”,为本土科技人才营造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记者 陈婷)